第十五章 僧团的组成
佛陀在鹿野苑[1]初转法轮[2],为憍陈如[3]等五人说法,度他们为比丘僧,这是僧团成立的端绪。
佛陀一生弘化传教,度众无数,打破印度种姓阶级制度,主张四姓[4]皆可出家修道。他度化了婆罗门种姓的摩诃迦叶[5]、舍利弗[6]、目犍连[7]、须菩提[8]等。其中,舍利弗、目犍连为六师外道[9]之一的删阇耶[10]的弟子,他们无意间从阿说示[11]口中听到佛陀教导的“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及“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的真理,便带着二百五十位弟子皈投在佛陀座下。伽耶山尼连禅河边修行的拜火教首领优楼频罗迦叶三兄弟及弟子千人,也受佛陀摄服,放弃事火信仰,皈依佛教,做了佛陀的常随众弟子。又度化刹帝利种姓的异母弟难陀[12]、堂兄弟阿难[13]、提婆达多[14]、阿那律[15]出家为僧,度化罗睺罗[16]为沙弥,姨母摩诃波阇波提[17]和五百释迦女为比丘尼。
此外,吠舍种姓的耶舍[18]奔投佛陀出家,其父母则成为佛教最初的优婆塞、优婆夷。还有善友满慈子[19]、摩诃迦旃延[20]等数十位优秀的青年为离欲阿罗汉[21]。
于是“千二百五十人俱”的僧团于焉成立,是包括比丘[22]、比丘尼[23]、沙弥[24]、沙弥尼[25]、优婆塞[26]、优婆夷[27]、式叉摩那[28]等七众弟子的完整组织。
僧团成立之初,弟子们以佛陀为信仰中心,共同过着梵行自律的清净生活。佛陀自称是僧团中的一员,从不以领导者自居,面对这样和乐的僧团,佛陀只提出“财利共享”、“法味同受”的观念。随着佛法的弘传,徒众日增,成员渐趋复杂,为了维持僧团内部的和合共住,佛陀于是随顺因缘,开始制戒,包括比丘二百五十条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条戒,沙弥、沙弥尼十戒,式叉摩那四根本戒和六学法戒等,在家信徒则有三皈五戒。
佛陀成立僧团,以“法”摄僧,主要目的是为了正法久住。如《摩诃僧祇律》卷一所载,佛陀制戒的因缘为:
1.使僧团大众和合相处。
2.借着和合清净的僧团风范来摄受僧众。
3.以法来调伏个性较顽劣的众生。
4.使僧众知过忏悔后,内心得到清净。
5.使僧众言行有所规范而断除现在烦恼。
6.使僧众断除现在烦恼之后,进而产生定力,断除未来世的烦恼。
7.使不信众生生起信心。
8.使已生信心的弟子,更加坚定。
9.使未来戒法常在,修行梵行者,能安住于佛法中。
10.使正法久住,佛法长存。
佛法久住世间,是佛陀制戒最根本的目的。佛教僧团要有组织、有系统,才能令佛法弘传久远。而僧团的组成,则建构在律制的基础上;有严格的律制,是摄受僧众的巨大凝聚力。因为僧众有律法可守,才能各守其分,纵有少数不知惭愧者犯戒,但在大众的威德下,不得不接受制裁,而为律制所折伏;对于具有真心修道及高度惭愧者,自然不做违犯僧团之事,而在律法保护下,安心于道业。
佛陀涅槃两千多年来,佛法之所以能久住世间,弘化于社会,融入于生活,这是因为佛教有义理高妙的佛法,更有德行超卓的出家修行者的弘扬。因此,佛教必须要有和乐清净的僧团,才能将佛法落实于生活,做到“不信者令信,已信者得增益”。
佛教僧团的功能,在于教化世人,使获得心灵的净化与解脱。因此,僧众首先必须净化自己的身心,以达到究竟的解脱。在制度完善的僧团中,人人互相尊重,以六和敬达到内心的净化,不但“于现法得漏尽”,而且“未生诸漏亦令不生”。有此和合、安乐、清净的僧团,佛教正法即能在世间弘传久远,普利世世代代的众生。
【注解】
[1]位于印度波罗奈国。佛陀成道后,最初来此演说四谛法,度憍陈如等五人,为初转法轮的圣地。关于地名的由来,诸说纷纭,为古来仙人始说法处,故名仙人园。《出曜经》卷十四载:“昔有婆罗奈国王游猎至此,网鹿千头,经鹿王哀求以日送一鹿供王食用,王始放群鹿,故地名鹿野苑。”
[2]佛陀成道后,首在鹿野苑演说四谛法,度五比丘,是为初转法轮。
[3]佛陀于鹿野苑初转法轮时所度化的五比丘之一,宽仁博识,善能劝化,将养圣众,不失威仪,为最早受法味而思惟四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