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脚才刚刚踩在地面上,咩咩也一溜烟地解开安全带下车。
按理来说,咩咩那么粘人,肯定该来找我的。
可他一转头就往小区旁的成排商铺走去。
我喊了咩咩一声,咩咩回头看我,歪着脑袋道:
“不是要拜访亲戚吗?我去买点水果,不然空着走上门多不礼貌。”
我们来回奔忙了一天,此时已黄昏将至。
羊舌偃站在无边落日之下,逆着漫天残阳,我也能看到他的面容。
轮廓仍然硬朗,眉眼却温和无匹,夹杂着几欲可融冰的春意。
我看到了。
我当真看到了。
我看到了我十年后,二十年后,三十年后。。。。。。
乃至于五十年后的日子。
我发誓,我当真看到了。
五十年后别说是用屠家的法门读取旁人的记忆,我甚至可能连走都走不动了。
我们俩出门散步,或许我没走两步就要站住歇歇脚。
咩咩或许会等我,也或许会像现在这样,去路边给我买些什么。
我在原地等他,等他步入黄昏,再等他从黄昏中折返,带着漫天的夕阳找回我。
一切都平常的令人心碎。
我从前所追寻的金钱、权势,甚至是玄学上的造诣,都没有办法在我年老时带我回家。。。。。。。
不过咩咩可以。
咩咩不但可以将我引上正路,带我回家,甚至还会帮我料理亲戚关系。
不用脑子想都知道,我往后再也不是那个虽然亲戚一大帮,却仍然无依无靠的野人了。
我心神稍软了一些,正有些感怀,结果又听咩咩张口道:
“你叔伯也是我叔伯,先前你们关系闹得僵,可等我嫁到苍城,就是入赘。”
“电视里都说了——新人不能羞见亲戚,我要好好干活,好好伺候你,等往后再养个孩子傍身,问你生下一女半儿,往后在这个家才有立足之地。。。。。。”
倒反天罡。
实在是太倒反天罡了。
什么‘养孩子傍身’‘一女半儿’‘立足之地’,咩咩才好像是十万大山里的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