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仔,一间不起眼的酒吧里。
大张坐在吧檯最里侧的位置,面前的威士忌已经喝了半瓶。
“三个月!!”
大张竖起三根手指,在昏黄的灯光下晃了晃,“我跟了谭成三个月,线人费花了七八万,手底下兄弟死的死,伤的伤,结果呢?”
他的眼珠子里满是血丝,酒气跟唾沫星子一起喷了出来。
“结果標叔把案子交给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呵——我呸!”
坐在对面的是重案组的刘永明,跟大张搭档了四年,脸上永远掛著一副老好人的笑。
此刻他端著啤酒杯,没有接话,只是偶尔点点头。
“你说標叔是不是老糊涂了?”
大张转过脸,不知是酒意还是愤怒,“那个姓陈的,在o记打死了几个古惑仔,上了几次报纸,就成了警队新星?重案组不是过家家,谭成也不是那些拿刀砍人的矮骡子!”
“人家手底下有枪,有衝锋鎗!”
他越说越大声,吧檯另一头两个喝酒的男人转头看过来。
老刘连忙按住他的胳膊,压低声音:“行了行了,隔墙有耳。”
“有耳就有耳,我怕什么?”
大张甩开他的手,但声音到底压低了几分。
“我说的哪句不是实话?五天破案?他要是五天內能把谭成抓住,我以后不做警察,改行去卖叉烧!!”
老刘嘆了口气,给他倒满酒,又给自己续了一杯。
“消消气,那个陈凡毕竟是被点名表扬的人,说不定真有两下子。”
大张嗤笑一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你信?”
老刘没回答,捏著杯子抿了一口。
“行了,別喝了,明天还要忙呢。”
他站起来,拍了拍大张的肩膀。
大张趴在吧檯上,嘴里还在嘟囔:“五天。。。我赌他连根鸡毛都找不到。。。”
老刘没再理他,转身往外走。
经过吧檯拐角的时候,他从兜里掏出一枚硬幣,像是要打电话。
但他的手在號码盘上停了一瞬,又收了回来,改而拨了另一个號码。
电话接通,那头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餵?”
“是我。”
老刘的声音压得很低,几乎被酒吧里嘈杂的音乐淹没,“有件事要告诉你。。。”
他说得很慢。
“对,就是那个新来的。。。五天。。。他自己说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传来一声轻笑。
“知道了。”